關押 14 至 20 歲男性定罪或還押犯人的西貢壁屋懲教所,一名 18 歲還押者早前懷疑被人用木棍捅肛門致造成永久傷害,須用人工造口、接受手術。1 名時任懲教助理及 4 名羈留人士,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等罪,另 1 名退休懲教助理被起訴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,案件周四(15 日)在區域法院再訊。辯方庭上透露,被控「有意圖而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」罪的五人,首被告及第四被告擬認罪;第三、五及六被告則打算不認罪。至於被控「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」的次被告擬不認罪。案件排期 2026 年 4 月 27 日開審,為期 16 日。屆時將一併處理認罪被告的答辯和求情。
控方於庭上透露,將傳召 41 名控方證人,包括兩位醫生作專家證人,亦會呈上次被告長達 47 分鐘的警誡錄影會面。
第六被告林承蔚申請保釋被拒,法官高勁修表示,這宗是非常嚴重的案件,亦有確實證據顯示第六被告曾參與,也直接導致傷者受傷,認為若批准其保釋,他很大機會棄保潛逃。
6 名被告依次為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(33 歲,報稱公務員)、退休一級懲教助理郭紹輝(55 歲,報稱退休人士)、羈留人士李梓睿(19 歲,無業)、何力桓(20 歲,無業)、李宇軒(19 歲,無業)及林承蔚(20 歲,無業)。
除郭紹輝,其餘 5 人同被控一項俗稱「傷人 17」的「有意圖而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」罪,指他們於 2023 年 12 月 26 日,在壁屋懲教所 B 座 1 樓 B3-A 活動室外樓梯,意圖使趙姓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,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趙。
譚力翀另被控一項「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」罪,指他在 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 月14 日期間,訛傳趙於 2023 年 12 月 26 日的傷勢,是由於趙用筆劃傷自己肛門。
郭紹輝則被控一項「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」罪,指他於 2023 年 12 月 26 日與 2024 年 1 月 17 日之間,無合理辯解或理由,故意作失當行為:(一)未能執行作為部門主管的職責(二)未能舉報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襲擊趙姓事主一事。
據了解,涉事趙姓還押者因事件造成肛裂、直腸穿孔的傷勢,造成永久傷害,已安裝人工造口,須再做直腸手術及留醫。
懲教署早前回覆指,十分重視事件,接獲投訴後已立刻轉交警方跟進,並全力協助其調查,以及勒令涉案的一名二級懲教助理及一名一級懲教助理停職。署方指,任何人員若干犯違法違紀行為,定必依法處理,絕不姑息。
DCCC1096/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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